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2009年12月,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是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的最大热源点。企业目前共有四期项目建设,即一期2×1025吨/小时亚临界自然循环煤粉锅炉+2×300兆瓦抽凝汽轮机组(#1-#2)、二三期5×500吨/小时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5×57兆瓦抽背汽轮机组(#3-#7)、另有1×500吨/小时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8备用锅炉),目前均已建成,并通过“三同时”验收。本次验收四期项目新建1×500吨/小时超高温超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1×57兆瓦抽背汽轮机组(#9),并配套相应污染物处置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四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共9炉8机的生产规模。四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将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以下途径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邵越风、戚漪茗
联系电话:0575-81195566-3211/2516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电话:0571-89975384)。
附件1: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